卡佩王朝的统治权是通过一系列为了达到政治、传承等目的而进行的争斗取得的,体现了一种中世纪的王权艺术。
中世纪法兰西王国的起源能够追溯至 843年的《凡尔登条约》。
查理大帝逝世后,其帝国一分为三,其中秃头查理所获得的西法兰克王国成为日后法兰西王国的雏形。
西法兰克王国的卡洛林王朝在后期走向衰落。
987年,加洛林王朝末代国王离世。
西法兰克王国的大贵族和高级僧侣们于桑利斯聚会。
推举“法兰西公爵”即大力士罗贝尔的后裔雨果・卡佩为君主,从而建立了卡佩王朝。
最初,“法兰西”仅仅指代以巴黎为中心的法兰西岛地区。
随着统治范围的逐步扩大,“法兰西王国”这一名称直至 12至 13世纪才渐渐被广泛运用。
卡佩王朝的建立,实际上意味着王权的式微。
原本王国的“公爵”“侯爵”“伯爵”等原本只是官职,在此时逐渐演变成世袭的贵族。
在中世纪,几乎没有人将自己称为法国国王,也不存在稳定、固定不变且能够被确切称为法国的王国领土边界。
西方国家都不得不应对这些问题:创建王权、维护统治以及王权传承。
当统治者通过继承、婚姻或征服获取新土地,或者选定自身继任者的时候。
他们都会努力使王室权威合法化,消除那些对遗产传承产生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在欧洲,中世纪的国王被认为绝不可能“理所当然”地继承王位,需要一种机制来确保权力转移不再表现为武力冲突。
在此过程中,宗教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比如,卡佩王朝的根基建立在一定程度的变革之上,致使加洛林王朝最终以非自然的方式终结。
因而,为了至少在象征意义上重新融入卡洛林王朝的帝王传承体系。
在腓力二世统治时期,他的神职人员找到了一种将国王后裔追溯至查理曼大帝血统谱系的方法。
在圣德尼修道院,于大约 1122年至 1151年在修道院长苏杰的主持下编造了一个故事。
他们伪造了一份文件并宣称是 813年查理曼大帝所写的宪章。
在一个仪式上,一个皇家纹章被放置于修道院的祭坛之上,以便在战斗前接受圣人的庇佑。
在另一个仪式上,圣德尼的军旗被类比为传说中查理曼大帝的旗帜,被称作军旗或旗帜。
这种融合产生了法国的战斗口号“Montjoye Saint - Denis”。
他们利用流行的《武功之歌》中的查理曼大帝形象。
在故事中,查理曼大帝同意将法国作为封地捐赠给圣德尼教堂,把他的王冠放置在神圣的殉道者祭坛上。
查理曼大帝用四个金币来酬谢所有封臣的贡献,并且宣称“拥有从上帝和孤独的圣德尼那里获得法国王国”。
最后,查理曼大帝请求离开,他说“我把法国留下了”。
后来,一本非官方的《法国国家编年史》,即《德兰历代志》,由圣德尼修道院的僧侣在 1274年卡佩王朝统治期间开始编写。
在书面记录中,将永久的利益置于不间断的法国国王连续世袭的神话之上,僧侣们借助虚构的血统家谱来赋予权威。
作为体现上帝意志的行为,通过妻子的血统,将雨果・卡佩后代的血统与他们所崇拜的查理曼大帝联系起来。
雨果因通过选举获得王位而存在的王位“污点”,借助这个虚构故事得以剔除,从而回归世袭君主制。
卡洛林王朝已然断裂的家谱得以重新接续,产生了在西方基督教世界中独特的合法性。
这个传说也因此被记载于卡佩王朝编年史中,君主制得以恢复,在神的指引下,奠定了声名显赫的卡佩王朝的根基。
这是又一个精心设计以鼓吹法国王室的实例,这堪称一种中世纪的艺术。
“甜蜜的法兰西”,这其实是个甜美又酸涩的词汇。
它源于法兰西的骑士精神和骑士文学。
先介绍下骑士的形成:
在早期侍从阶段,罗马帝国时代,凯撒・奥古斯丁周围的随身侍卫就有来自高卢的战士,他们具备忠诚勇敢的品质,是后来骑士的优良基因之一。
之后,组成西欧封建社会早期军事力量的人员较为混杂,很多是国王或贵族们身边的侍从以及冒险家等。
当时的侍从们主要承担军事义务,他们跟随领主作战,以此来换取土地、财富和地位等,这便是骑士的早期形态。
进入封建骑士阶段,诺曼征服时代,骑士的范围逐渐明确,专指那些持有小块土地的附属战斗人员,他们成为西欧封建采邑制度下最低一级的贵族。
这些封建骑士各自拥有一块土地,但必须为领主服兵役,每年需有一定时间进入领主的采邑,自带装备为领主服务。
不过,此时的封建骑士仍保留着许多野蛮和残忍的习性,经常为非作歹,对社会的稳定和道德规范造成了一定冲击。
到了基督教化阶段,11世纪,随着基督教的兴盛以及外部战争的影响,特别是穆斯林对西方土地的蚕食与掠夺,引发了西方基督徒的恐慌。
在此背景下,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兰西南部的克莱蒙举行主教会议,发起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总动员,并要求出身高贵的人在达到 12周岁时,应在当地主教面前庄严宣誓,要尽力保护被压迫者、寡妇和孤儿,尊重出身高贵的妇人等。
自此,一种全新的基督教骑士制度如同一朵圣洁的白莲,在历史的淤泥中绽放。
教会如同一位严厉而慈爱的母亲,为骑士们制定了一系列细致入微的道德规范准则。
骑士们在宗教的洗礼下,逐渐褪去人性中的黑暗与丑恶,将精湛的军事技能、无畏的勇气与神圣的宗教信仰、崇高的道德理想完美融合。
他们的心中,既有对上帝的敬畏,又有对正义的执着;既有战场上的勇猛无畏,又有对弱者的怜悯与保护。
一套系统而完善的骑士精神和行为准则就此确立,骑士制度也正式宣告形成,成为中世纪法兰西独特而迷人的文化符号。
骑士精神作为一个复杂的文化建构,出现在 12世纪晚期,是针对骑士们发展出来的一种优雅的道德规范。
没有人能精确定位“骑士精神”这个词的起源,骑士精神影响了 12 - 15世纪之间的军事文化和社会生活。
是什么让骑士精神的产生成为必要?
骑士精神的真正目的是为了规范战士的行为。
骑士的最高美德是英勇,英勇兼具使用武器的专业技术和勇敢的精神,具体体现了军事准备的观念。
但人们发现战士们天性任性、贪婪、过于独立,使他们成为百姓的欺压者而不是保护者。
为此,当时的人们设计出了骑士精神,认为服务于王公们的骑士首先应该是服侍上帝的。
对道德家们而言,为了整个社会,理想的骑士精神应该是在战士阶级灌输基督教的美德。
而人们几乎毫无争议地认为骑士精神源于文学,而文学是骑士精神的载体,将其传播开来。
文学与现实、小说与历史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复杂的骑士精神现象中一个非常有趣的方面。
毫不夸张地说,生活有时模仿艺术。这种故事的类型大多数是描写一个年轻人遵照骑士的信条,骑马去冒险,来证明他在军队的价值。
骑士文学构成了侍从骑士在训练期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就像听《圣经》故事能激发中世纪僧侣们的基督美德一样,这些小说能鼓励这些侍从骑士以古代的英雄为榜样,做出伟大的事迹——亚瑟和罗兰的丰功伟绩被反复灌输给年轻的战士们,用来塑造骑士的理想形象。
对于那些锐意进取的骑士们,他们学习骑士的专业技能,并锻炼坚强的体格,以努力学会骑士时代所需要的一切。
他们因此获得荣誉、赞颂和名声。
更重要的是,就像在《威廉・马歇尔的故事》中所展示出来的 12世纪真实生活一样,不管这些骑士出身于什么阶层,他们取得的功绩与这些荣誉都联系在一起。
亚瑟王的“圆桌”标志着具有相似美德的骑士之间的平等地位。
此外,神话中关于骑士的起源过分夸大了骑士的内在品质优势。
尽管如此,由于这样做能吸引眼球,因而使骑士们担负起更沉重的社会责任。
这些想要像“其他学科”一样教授骑士精神的书,不仅包括《武功之歌》和罗曼史,还包括人物传记和骑士精神的手册。
它们围绕着可以团结起来骑士们的力量,以纯正的血统和身份的认同构建了骑士秩序,并且严肃地强调骑士的双重责任:作为上帝的仆人和服务社群的义务。
在 13世纪完成的《骑士秩序之书》中,加泰罗尼亚的作者雷蒙・鲁尔令人惊奇地以亚瑟王文学中一段极为复杂的文字为依据,用来描述骑士精神的起源。
这段文字来自湖泊女士的一篇散文《雷姆斯洛特》。
据说,很久以前,普通的人——因为他们都是“共同的父亲和母亲的后代”,他们自愿放弃他们与生俱来的平等权利。
他们经过评判选举那些力量、忠诚、勇气优于众人的人,来构成一个地位在他们之上的阶层以换取保护。
作为高等级地位的交换条件,骑士必须承担责任。
即便他们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必须锻炼每一种美德。
这种责任不仅体现在战场上,而且体现在大到整个社会的范围内。
这个神话的意义就在于它的本质明显是社会契约。
该契约起源于人民的意志。
骑士精神的信条建立起来的骑士称谓只是一种社会职能,而不是单纯的个人冒险。
通过这种方式,信守诺言的制约从传奇故事中的圆桌扩展到了整个中世纪社会。
但文学至多能够提供一个有缺陷的模型。
只有在文学中,人们才能如此奢侈地偏爱一个悲剧英雄而不是一个能干的家伙。
以《罗兰之歌》为例,它永恒的主题不是奥利弗的智慧和随机应变,而是罗兰徒劳的勇气。
这样的勇气直接导致他的死亡,也使查理曼大帝失去了他最高贵的战士。
接下来,让我们以《罗兰之歌》中的一节选片段,为对法兰西和法兰西骑士的认知之旅画上句号。
那往昔的种种,恰似鲁特琴奏响的悠扬音符,在塞纳河畔的上空久久飘荡,萦绕于那浪漫与牺牲相互交织的法兰西大地之上。
《号角》
“罗兰兄弟,吹响你的象牙号角;
查理听到,他会派人回来;
国王将率官兵救我们脱险。”
罗兰答道:“但愿我的祖先;
不会因我而遭人指责,愿可爱的法兰西不会蒙受耻辱;
我将用杜朗达尔猛刺敌人,我的好剑就系在我的腰间;
你会看到它将沾满污血。
异教徒来此隘口是自取灭亡,我敢说,他们都将死路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