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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载着那个她

    凭借着自己的幽默,和病房里连个座都没有的艰苦条件,翟达勉强糊弄走了班主任和一众同学。

    班主任丁蓉走的时候,传达了学校的关心,明天好好休息,后天再回学校就成。

    并且再次强调高考不是唯一出路,翟达若是本校复读,可以打八折,若是打工,她丈夫就在电子厂。

    二模水平和高考不会差太多,高三也本就压力大,一根弦绷断的例子往年也有,光她参加工作这十年,东阳县出过三个放风筝的。

    在她看来,翟达晕倒就是因为压力,但只有翟达自己知道,自己恐怕是因为重生带点后遗症,才搞了个乌龙。

    他以前要是有“因为学习而怒急攻心”的上进心,咋会上个鸡脖大专?

    只是白月光林舒遥走的时候一脸不爽,要不是当众拒绝翟达能长脸,她何苦考完就跑来医院探病。

    图什么?图翟达复读有优惠券?

    结果长脸的事情,反而让她面子上过不去,那什么绫濑遥,她是一个字不会信的,翟达显然是为了面子嘴硬。

    他就是喜欢自己!只是抹不开面子!

    病房终于再次恢复了清净,翟达拉上帘子,换回了自己的衣服。

    微微沉默了片刻,翟达深吸了一口气。

    很深,很深...直到肺部都有些疼痛,才缓一缓吐出。

    然后做出最灿烂,最能让人放心的笑容,拉开了帘子,送给自己的母亲。

    “妈!你看我好着呢!别掉眼泪了!”

    于晓丽抹了抹眼角,边笑边哭:“不掉啦,不掉啦...掉眼泪的人没福气!”

    这句不知道哪里来的谚语,母亲念叨了一辈子,上辈子离世前夕,病床上的于晓丽也是如此安慰翟达的。

    哪怕眼前这个有些中年发福的妇人,生命最后阶段因为放化疗,瘦的只剩下不到80斤...

    于是翟达的眼角反而有些湿润了。

    医院门口,于晓丽从车棚里推出一辆二八大杠自行车,锈迹斑斑,但很皮实。

    其实08年,小县城电瓶车也已经不少了,但母亲总是不舍得,因为一辆要2000多块,而且经常听说谁的电瓶被偷了。

    所以姥爷传下来的二八大杠,成了他们母子俩唯一的交通工具。

    翟达上学只有一公里,而于晓丽的单位离家足有八公里,所以平时都是于晓丽骑着。

    很小的时候,于晓丽就是用这辆自行车,带着翟达在县城内奔走,这边朋友那放半天,那边朋友放半天,才能腾出手去厂里工作。

    而这个老物件,居然成了翟达遇见的第二件【装备】。

    当他看到母亲推着自行车走来的时候,眼前居然出现了神奇的文字,视网膜上,一道折线从车把手开始,连接到一个颇具科技感的文字框内,仿佛和现实交叠的游戏。

    “发现白色特殊物品,【牢固的永久二八大杠】:这辆承载三代人的老旧自行车,从未出过哪怕一次事故。”

    “所属情况:未拥有,未激活。”

    “效果:1、主体坚固度+20%,2、骑行安全度+20%。”

    “尚未激活,需要宿主取得所有权。”

    “备注:它的横梁,就像最初主人的脊梁一样坚硬。”

    翟达愣了愣,这还真是...意外又合理。

    承载了三代人的自行车么...

    翟达主动接过自行车,推行着往前走,嘴上说道:“妈,这自行车可以送我么?”

    于晓丽有些懵:“什么送不送的,不都是自家的东西,你要卖了?”

    “卖能卖几个钱,而且这都是外公留下的了,就以后这辆车算我的可以么?”

    “那我上班?”

    “算我借你用,不限期。”

    于晓丽噗嗤一笑,总感觉儿子醒了后...

    变幽默了!

    可能翟达自己都没意识到,一个疲惫的成年人灵魂,刚刚回到少年的躯体内,一般来说是不会这么跳脱的,多少该有一些脱节和不适应。

    但他似乎适应的很好。

    【小丑情书】,其实影响蛮大的。

    当然,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

    我重生不带浪?我不白重生了?

    “行行行,这车以后送你了,妈妈骑就算借的!”

    母子之间本就简单,随着于晓丽一句话,眼前界面上,自行车的描述就已经变了。

    “已获得【牢固的永久二八大杠】所属权,装备效果激活...”

    【装备】并非本身就有神奇,而是系统赋予的,毕竟这个世界不存在超自然力量。

    大概除了他。

    不过拥有装备并激活后,系统似乎并不限制他借给别人用,这一点很重要!

    翟达嘿嘿一笑,这车以后,还是给母亲骑。

    安全,才是最大的豪华,哪怕是一辆二八大杠!

    这里必须再踩一脚迈巴赫,坑爹破车!早知道买个便宜的M9了,说不定小艺都能自己给开去医院呢。

    出了院子,不想让母亲更累的翟达,强力要求自己来骑,让母亲侧坐在后面。

    于晓丽从工厂一路骑来医院,其实已经很累了。

    略微试了一下,翟达稳稳的起步,驶向了太阳落山的方向。

    迎着还未入夏的微风,只觉得格外清爽,不知是身躯变得年轻了毛孔打开了,还是纯粹心情变得美丽。

    曾经的他在这个年纪,总想着能载着心爱的姑娘,比如林舒遥。

    但重来一次,他突然觉得能载着妈妈,才是更好的人生。

    母亲坐在后面,见他似乎真的没什么问题了,心里终于放心了一点。

    “小达,晚上想吃什么,妈给你做。”

    翟达笑的很开心:“油煎凉粉!”

    这是这一带的特色,后世母亲离世后,他大概也就十年没吃过了。

    因为他极少回来东阳县,没家人的地方,不算家,没挂念的地方,也不算乡。

    “行呀,那你往东街菜场骑,再给你买个鱼头炖汤,补补身子。”

    不知是不是因为考砸了,于晓丽感觉翟达今天特别听话,特别有耐心。

    以往他们母子虽然相依为命,但青春期的男孩其实并不好交流,一个上学一个工作,每天也就只有“点头之交”,一说点什么翟达就不耐烦。

    今日却感觉儿子格外...好说话。

    那可得多叨叨两句。

    于晓丽开始在后座叨念:“好男儿志在四方!你外公当年也是,30多岁刚考上大学,遇见那啥,直接被送去了大西北,不照样学了一身本事?”

    “妈说的对,外公确实厉害。”

    “咱家小达不比任何孩子笨,差点运气罢了,大不了复读,妈供你!明年又是一条男子汉!”

    “复读是不是还太远了?这才二模,不能抢救一下么?”

    “那就慢慢想,你今天怎么这么听话,晕了一下,脾气改了?”

    “咱这叫大彻大悟!老妈你放心,你就看着吧!我一定把咱俩的日子越过越好!”

    “小小年纪,还过日子...不过听话是好事。”

    “都行!我都听你的!”

    零零碎碎的小事,旁敲侧击的大事,于晓丽感觉好久没和儿子说这么多话了。

    翟达又何尝不是呢。

    迎着被落日染红的风,翟达感觉那颗被大城市阉割的心,4000万都解冻不了的心,终于柔软了。

    原谅迈巴赫3秒。

    平平淡淡才是真,真的。

    人生要经历三万场日落,他想起了高中的一篇课文《我与地坛》中说:

    太阳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朝阳,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也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所以人生,也会经历三万多场开始。

    而他现在握住了最珍贵的一个。

    无论是何方大神,谢谢!

    “都听我的?那你手机没收了可以么?”

    “老妈你说啥?风太大我听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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