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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曹贼病

    亲眼证实了吴良的本事,曹禀如获至宝之余,原本焦急的心也终于安定下来。

    又知接下来还需等待两个时辰,他便命几名亲信在原地好生照看,遂邀请吴良一道返回军帐内“商议要事”。

    吴良还道是什么要事,心中正有些奇怪。

    结果就见曹禀将军帐的帘子放好之后,露出了一脸姨妈笑,随即转身从随行的木箱子里面取出了一个未开封的小坛子。

    “嘿嘿,主公虽明令禁止出征期间不得饮酒,但今夜我必须破例与你痛饮一番,否则难以平复心中激动,只是条件有限,这酒就不温了,咱们先将就一下,待班师之后我再设宴邀你畅饮。”

    将小坛子放在桌上,曹禀一边拍开封泥倒酒,一边压着声音笑道。

    东汉末年还没有出现蒸馏提纯的酿酒工艺,因此这时的酒都还是一些度数较低的米酒,也就是后世黄酒的祖先。

    酒入碗中,香气四溢,其中夹杂着米酒特有的甜气。

    曹禀倒好酒后又亲自端起一碗双手奉到吴良面前,极为正式的行礼道:“你今夜立了大功,我代表使君与瓬人军敬你一碗。”

    “在其位忠其事,军候不必如此客气。”

    吴良也是站起身来,双手接过酒碗与曹禀互相敬过,仰头一饮而尽。

    这酒香甜中略带了些瑟瑟的味道,应该是北方特有的粟米酒,而非南方的糯米酒。

    “哈——痛快!”

    一碗酒下肚,曹禀陶醉呻吟。

    又见吴良已经主动起身倒酒,他脸上欣赏之意愈浓,笑着问道:“男子二十冠而字,你应该已经取字了吧?”

    吴良知道,这个时代相熟的人之间通常会以字称呼,这既是一种亲密的表现也是一种尊重,曹禀忽然问起这个问题便是有了与他结交的意思,便笑呵呵的说道:“回军候,良已有字,字有才。”

    “有才有才,胸有旷世之才,好字!”

    曹禀也是个会说话的主儿,闻言当即又端起酒来颇有招揽之意的道,“我略年长于你,你我一见如故,今后私底下我便唤你一声贤弟,你也莫要生分,唤我一声安民兄即可,如何?”

    安民?

    吴良初听便觉得这两个十分耳熟,如此又在心中多念了两遍之后,曹禀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安民……曹安民……难道是那个曹安民?!”

    “曹安民”这个人,历史文献中只出现过两次。

    一次是在曹丕的《自序》中:“建安初,上南征荆州,至宛,张绣降,旬日而反。亡兄孝廉子修、从兄安民遇害。”

    另外一次则是在《三国志·武帝纪》中:“二年春正月,公到宛。张绣降,既而悔之,复反。公与战,军败,为流矢所中,长子昂、弟子安民遇害。”

    这里面都点出了“曹安民”的身份,他是曹操的亲弟弟曹德的儿子,因此便是曹操的亲侄子,曹丕的堂兄。

    只不过这两份文献中都只提到了他的字,并未提到他的名。

    以至于后人无从考证,便只能在他的人物传记中写道:“曹安民,字安民,名不详”。

    不过曹安民的死期在历史文献中倒是非常明确,甚至精确到了月份——建安二年(公元197年)正月。

    建安二年,也就是距离现在的四年之后,曹操率军南征,宛城守将张绣率众投降。

    结果进城之后曹操又犯了“曹贼病”,竟强行将张绣的婶婶邹夫人纳做了妾室,张绣因此怀恨在心。

    曹操也知道张绣心中有怨,于是就准备秘密杀掉张绣以除后患,哪知计划泄漏,张绣听从贾诩的计谋率先发动偷袭,曹操战败仓皇而逃。

    曹安民就死在了这场战乱之中。

    与他一同而死的还有曹操的长子曹昂,以及被称为“古之恶来”的名将典韦……

    想不到面前这个小小的军候,居然还是个了不得的官二代?

    不过再回忆一下此前的细节,倒也并非无迹可寻。

    虽然东汉末年曹姓并非只有曹操一家,但曹营之中姓曹的军官却大多数都与曹操有些关系。

    另外,筹集军饷乃是行军打仗之根本。

    盗汉朝王族之墓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容易授人话柄。

    以曹操那“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性子,断然不会将这么重要又敏感的事情交给一个信不过的人。

    由此可以推断,这个曹禀必然是深得曹操信任之人,自然不可能只是表面上的军候这么简单。

    只不过曹禀这个名字没有传到后世,吴良听都没有听过,因此才没有往深了想。

    不过现在知道也不迟。

    吴良心中惊喜。

    如今只要与曹禀交好,就等于已经抱住了曹丞相的脚指头,再使把劲儿距离抱上大腿奉旨盗墓也不远了。

    “有才贤弟?”

    见吴良神色古怪的望着他一言不发,曹禀有些诧异的叫了一声。

    吴良终于回过神来,连忙笑着端碗道:“安民兄,我敬你。”

    “哈哈哈,有才贤弟不会是有什么心事吧?你我如今已以兄弟相称,贤弟若有心事大可不必隐瞒,或许为兄能帮上些忙。”

    喝下这碗酒,曹禀竟已有些上脸,不过这酒度数不高,如今又才喝了两碗,喝醉应该还不至于,而是这个家伙天生酒精过敏体质。

    “倒也没什么心事,只是觉得梁孝王墓恐怕并不简单。”

    吴良用袖子抹了下嘴,顺势说道。

    “此话怎讲?”

    曹禀面色立刻变得郑重起来。

    “安民兄可曾读过《太史公记》?”

    《太史公记》便是后世俗称的《史记》,乃是西汉年间的纪传体通史,此作完成距此不过几百年。

    不过看曹禀那迷茫的表情,吴良已经知道这个家伙肯定没看过,于是便接着说道:“《太史公记》中记载:中元六年,梁孝王刘武前往良山打猎,有人为其送上一头背上长着脚的怪牛,哪知刘武见到怪牛之后便仿佛失了魂一般,回到家中没多久便身染热病,又过六日即暴毙而亡。”

    闻言曹禀倒酒的手停滞下来,微微蹙眉说道,“我只知梁孝王刘武居功受宠,府库金钱近万亿,珠玉宝器比京师还多,并建有三百里睢园,其奢华程度胜于皇宫,天下能人异士皆心驰神往,此人生前便有此名,死后陵寝中陪葬必定差不了,却不曾听说还有这等怪事……有才贤弟可知此事有何寓意?”

    “不好说。”

    见从曹禀口中问不出能够证实《史记》的信息来,吴良便摇了摇头,说道,“不过既然《太史公记》中有所记载,此事恐怕并非空穴来风,我们入墓时最好多一个小心,免得乐极生悲。”

    “贤弟此言极是,为兄头一回行这掘墓之事,实在不知其中深浅,还要贤弟多费些心才是。”

    曹禀沉吟着问道。

    “若能够帮上安民兄的忙,弟自当肝脑涂地。”

    吴良起身抱拳道。

    “说的好!要的便是贤弟这句话,来来来,咱们饮酒!”

    听吴良如此说,曹禀自是喜不自胜,端起酒碗一饮而尽,擦了下嘴又道,“有才贤弟,我见你谈吐不凡,定是读过不少圣贤之书,只是此前为何隐而不发,甘愿沦为奴役受人驱使?”

    “只是些旁门左道罢了,上不得台面。”

    吴良眼观鼻鼻观心,而后谦虚笑道,“有才兄”确实没读过书,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读了不少“圣贤书”的其实是他。

    “不然。”

    曹禀摇头道,“如今各路诸侯发于乱世,正是用人之际,凭你这学识无论投奔何处,做个门客应该都不在话下。”

    “安民兄谬赞了,弟只是个胸并无半点雄心壮志的小人物,只求在瓬人军过上几天安稳日子,望安民兄体谅。”

    吴良又道。

    其实他比曹禀更清楚,东汉末年没有九年义务教育,绝大多数百姓文化水平都不高,稍微读过几本书的人便称得上人才,如果吴良愿意主动前往某个诸侯处毛遂自荐,凭他对历史的了解,混口饭吃简直不要太容易。

    可惜他志不在此,打仗哪有盗墓有趣……

    “有才贤弟可真是个妙人。”

    曹禀笑了笑,接着正色说道,“既然如此,待盗取梁孝王墓之后,我便带你亲自面见使君,为你求个官职也可在瓬人军中大展身手,如何?”

    “谢过安民兄,其实做不做官不打紧,弟主要是仰慕使君与安民兄的为人,愿为英雄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这话正中吴良下怀,自是令他心中惊喜不已,只是略微推辞了一下便应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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